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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焯華案博監局稽查任辯方證人 太陽城無從事賭底面

周焯華案博監局稽查

太陽城創辦人周焯華等21人涉嫌不法經營賭博的案件,在澳門初級法院續審,三名在回歸前已入職澳門博監局、並曾任職駐場督察(稽查)的辯方證人,在出庭作供時均表示,在工作期間從來沒有發現太陽城貴賓廳從事賭底面、經營及推廣電投和網投的相關活動,亦沒有收到任何舉報;又指如有發現上述刑事違法行為,會即匯報上司及交由澳門司警處理。
 

在1997年任職督察、現任博監局顧問督察的羅歷山表示,督察主要是監察場面運作,巡查場內有否異常情況包括起哄,打架等。羅歷山指出,任職期間從來沒有發現及收過舉報有人從事賭底面、電投及網投等業務,亦不知道局方有否收過有關投訴,因不是其職務權限;被問到倘有人從事電投及網投的操作,會否執法?羅歷山重申,他當值期間沒有遇過,如涉及刑事違法會交由司警處理。
 

另一名辯方證人為現任博監局監察一處處長Paulo Jorge Moreira Castelo Basaloco,已入職33年並從事督察超過10年,主要工作同樣是巡查場面、監察博彩形式及處理賭客對賭局的投訴,巡查範圍包括中場、貴賓廳及公司廳。不過,他指巡查與否要視乎工作量,從事稽查期間沒有發現太陽城有任何可疑,也不清楚其他同事有沒有曾為賭底面、經營電投及網投、推廣海外博彩等不法活動開立檔案。

 

周焯華案博監局稽查
周焯華案博監局稽查

 

被問到監察電投及網投是否其工作範圍,他則指,局方沒有提及有關工作指引,除非接獲舉報,但他從來沒有見過有中介人的員工在澳門推廣,可在內地透過電話及網絡於海外賭場投注。

另一名出庭的辯方證人為1992年入職博監局、現任行動處處長邱志輝,他提及曾在巡查期間,在太陽城帳房前的電子屏幕見過介紹海外賭場的資訊,但內容上沒有宣傳賭博,他發現後已即報告上司,再按程序通知博企,着太陽城關閉有關宣傳。他強調,稽查如有發現可疑,並不會立即執法,也不會直接對口貴賓廳,因博企才是監察的主體,博企有責任監察中介人及就事件提交報告。
 

另外,辯方律師的呈堂證據中,有一份「太陽城博彩中介一人有限公司收取各承批公司的佣金收入」文件,記錄2016至2021年太陽城現金及非現金的佣金收入,由2016年逾140億元,高峰時達210億元,至2021年時收入不足20億元。不過三位證人對於太陽城的生意情況毫不知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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